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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经查:因涉嫌内幕交易“南极电商”“光正电气”“信立泰”“鸿博股份”等证券账户,于2020年11月18日分别以盘中卖出、盘中又买入、连续买入等多种方式累计交易“南极电商”股票。
公告显示,林海股份涉嫌内幕交易“南极电商”“信立泰”“鸿博股份”等证券账户,共持有“南极电商”5803.5万股,持股比例2.9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股份”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占斌,时任董事、总经理李占斌,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吴震,时任董秘、证券事务代表邓映翎,时任证券事务代表吴军,时任监事黄钟,时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刘衍等多名自然人股东,上述账户交易“南极电商”“信立泰”“鸿博股份”“裕隆气体”“扬子新材”“匹凸匹”“和晶科技”股票,合计持有“南极电商”5803.5万股,持股比例为4.85%。
上述股东均属于不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的自然人股东,没有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或相关的内幕信息,也不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本公司无法保证其知情、意见和建议的准确性。
自2015年4月起,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连续三年低于10%,甚至没有达到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晶、张萍、
前文所涉资产、投资者、期货、投资者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所规定的情形。
上述股东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被刑拘的,须到法院指定管辖点,并在指定管辖点,对其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财产保全。
上述股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