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救命钱”!上海出手:举报拟最高奖励20万!

2023-08-13 13:23:34

8月11日

上海市医保局发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征求〈关于印发上海市违法违规使用

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该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

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

一次性资金奖励

其中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该公告称,为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

电子邮箱:jjjgc_sh@163.com;传真:021-68706165;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139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编200125(信封上注明“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

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分档超额累进计算:

(一)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根据举报有功等级,一级按7%,二级按5%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

(二)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根据举报有功等级,一级按6%,二级按4%给予奖励;

(三)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部分,根据举报有功等级,一级按5%,二级按3%给予奖励;

(四)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8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题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环节靶向施治,严防社保基金跑冒滴漏》一文。该文提及多起涉嫌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综合自澎湃新闻、每日经济新闻、解放日报

来源:上海法治报

关键词:

银行更多»

收藏